各位老师、各位同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2025年3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将进行2024年度个税汇算,现将我校2024年度个税汇算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需要办理汇算的纳税人及情形
个税汇算是指纳税人需汇总上一年度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综合所得合并计税,向税务部门办理汇算,并结清应退或应补税款。
(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需办理个税年度汇算
1.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汇算实际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
2.纳税年度内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
3.因适用所得项目错误或者扣缴义务人未依法履行扣缴义务、取得综合所得无扣缴义务人,造成纳税年度少申报或者未申报综合所得的。
(二)我校符合以上情形需办理个税年度汇算的人员,具体涉及以下三类
1.在我校任职的教职工(在编、特岗人员、外聘人员);
2.在我校领取过勤工助学、科研劳务费、稿费等的在校学生;
3.在我校领取过科研劳务费、专家咨询费、专家评审费、稿费等的校外人员。
特别提醒:在我校领取过劳务服务收入的校外人员,请经办老师务必及时通知到个人,按照规定时间自行在个税APP上进行汇算清缴。
二、办理时间及办理方法
(一)预约办理时间和办理方法
1.预约办理时间
税务部门推出预约办理服务,有汇算初期 (3月1日至3月20日)预约办理需求的各位师生,可在2025年2月21日后通过个税APP选择上述时间段中的任意一天预约办理。
2.预约办理步骤
预约办理可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进行,具体的操作步骤如下图:



(二)汇算办理时间和方法
1.汇算办理时间
2024年度个税无需预约汇算办理时间为2025年3月21日至6月30日,可以随时办理。
2.汇算办理流程
(1)在“个人所得税”APP首页或相关模块中,选择对应的申报年度。
(2)进入综合所得年度汇算:通过首页的轮播图、“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模块或首页下方“查&办”按钮,进入综合所得年度汇算页面。
(3)确认信息与选择填报方式
确认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任职受雇单位等。
选择填报方式:有两种方式可供选择,一是使用申报表预填服务(推荐此方式,税务机关已提前预填好部分数据),二是自行填写。
(4)核对收入纳税数据
系统归集数据:税务系统会自动归集纳税年度的收入纳税数据,包括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
核对数据:纳税人需要仔细核对这些数据,确保准确无误。
(5)选择奖金计税方式
全年一次性奖金:如果存在全年一次性奖金,纳税人需要选择计税方式,可以全部并入综合所得计税,也可以选择单独计税(注意:最多只能保留一笔单独计税的年终奖)。
(6)确认专项附加扣除
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需要确认或新增符合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等。
(7)计算税款并提交申报
计算税款:税务系统会自动计算应退(补)税额。
提交申报:确认结果无误后,点击提交申报。
(8)退(补)税操作
退税:如果申报结果为退税,纳税人可以选择已绑定的银行卡进行退税操作。经税务机关和国库审核同意后,退税款将直达银行账户。
补税:如果申报结果为补税,纳税人需要按照提示进行缴税操作。注意:补税400元以内的,可以选择享受免申报,无需补税。
三、汇算前的准备工作
(一)在办理年度汇算前,需要完善个人所得税APP中的个人相关信息,绑定状态正常的银行卡,最好是银行一类账户,确保后续补税或退税顺利进行。
(二)准备好收入(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三险一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专项附加扣除、其他扣除、准予扣除的捐赠额、税收优惠、已纳税款等相关信息或资料,以备汇算时补充、修改申报信息时使用。
(三)涉及有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的老师,均需要补充上传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贷款合同、房屋购买合同等,请涉及住房贷款利息的老师于汇算前准备好证明材料,并在个人所得税APP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界面,修改上传证明材料。
四、可享受的税前扣除
下列在2024年发生的税前扣除,纳税人可在汇算期间填报或补充扣除:
(一)基本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符合条件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扣除(此项校财务已在代扣代缴期间填报,只需核对或补充即可);
(二)符合条件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三)符合条件的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商业健康保险、个人养老金等其他扣除;
(四)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
五、个税汇算的其他注意事项
(一)纳税人与其配偶共同填报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住房贷款利息等专项附加扣除的,以及与兄弟姐妹共同填报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需要与其他填报人沟通填报扣除金额,避免超过规定额度或比例填报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填报不符合规定的,一经发现,税务机关将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站或者扣缴义务人等渠道进行提示提醒。
(二)个税汇算时,提示有“存在奖金,请确认”提示的,建议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分别选择单独计算、全部并入综合所得计税两种方式进行试算,选取更划算的计算方式再点击下一步。
(三)请各位纳税人切勿点击“申诉”办理退税,以免给学校造成不良影响,若对收入有异议的,请咨询财务处尹丹。
特别提醒:请各位老师和同学尽量在5月10号以前办理,留足后续问题整改时间和个人所得税退税时间。
联系人:尹丹
现场咨询时间:每周三、周五上午8:30-12:00
现场咨询地点:致知楼404的5号窗口
电话:63862045
财务处
2025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