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职工:
根据学校安排,现将2023年“中秋”“国庆”节前发放的教职工个人收入作温馨提示如下:
一、节前发放的个人收入明细数据,请教职工登录财务处网上查询系统进行查询。
二、10月绩效工资在9月计税。个人所得税每月预扣预缴,年度汇算清缴。
三、10月停止报销校内人员(工号为4位年份数+4位顺序数)其他个人收入,例如科研间接费中开支的科研绩效。请经办人不要在申报系统中申报并投递报销。11月该业务恢复正常处理。
四、外教、柔性人才、博士后、离退休人员、长期聘用工作人员的其他个人收入,校外人员劳务费、学生奖助学金、学生劳务费可正常申报和报销。
感谢对财务处工作的理解和支持。预祝大家“双节”快乐!
财务处
2023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