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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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22年末至2023年初学校财务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2年11月02日 作者: 点击:

    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

    为圆满完成2022年财务决算报表和报告、全国教育经费统计报表、“三公”经费支出动态统计表等的编报工作,现将2022年末至2023年初学校财务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报账和借款业务有关工作安排

    (一)暂停报账和借款业务办理的时间及工作安排

    1.2022年12月2日起至本学期末,暂停网络投递式报账,暂停使用投递箱并关闭“网上报账系统”。12月2日至2023年1月5日财务处集中处理已投递业务及清理2022年账务。

    2.为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不安排现场窗口办理财务报账事宜。暂停报账期间,急需办理的经济业务事项,请按照对应经济业务事项联系相关人员办理。

    基建及相关经济业务事项,请联系经管楼310综合业务大厅10 号窗口,联系人:张晓敏,电话63862352。

    科研项目相关经济业务事项,请联系经管楼312综合业务大厅3号窗口,联系人:李朝勉,电话63862606。

    财政非科研项目经济业务事项,请联系经管楼312综合业务大厅9号窗口,联系人:何其芳,电话63862157。

    工资及相关经济业务事项,请联系经管楼308办公室,联系人:王义,电话63863038。

    其他急需办理的报账或借款经济业务事项,请联系经管楼312综合业务大厅后台,联系人:蒋莉平,电话63863039。

    3.请各学院、各部门(单位)根据工作实际情况,提前做好相关计划和安排。

    (二)“网上申报系统”有关事项时间安排

    1.“网上申报系统”于2022年12月20日2023年1月5日关闭,请12月有个人收入网上申报业务需求的教职工,在系统关闭前申报。申报后,请于12月23日前到经管楼312综合业务大厅分单人员(2号、4号窗口)办理分单手续。

    2.2023年1月6日至学校放寒假前开通“网上申报系统”个人收入申报业务,接收2023年1月个人收入申报,申报后,请及时到经管楼312综合业务大厅(2号、4号窗口)办理分单手续。

    (三)2022年第四季度未报销票据处理时限

       2022年10月1日前开具的不属于跨期的发票或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请在12月2前完成报销。

    因2022年末开展决算等工作暂停报账而未报销的经济业务事项,开票日期为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即10、11、12月三个月内)的发票或其他凭据,请在2023年3月31日前完善手续正常报销。

    二、已借出发票或财政票据的处理安排

    财务处对当年已借出但尚未到款的发票或财政票据进行重点清理,请借票经办老师督促相关单位于12月31日前将款项汇至学校账户,若款项无法在12月31日前到账,请将借出发票或财政票据相关联次一并退还财务处。

    三、其他事项

    2023年寒假至下学期开学前的学校财务相关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22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