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按照新修订的《中共西南林业大学党委议事规则》和《西南林业大学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财务处(预算中心)对《西南林业大学财务审批制度》(西南林〔2015〕113号)进行了修订,经2018年11月22日校党委会研究通过予以印发。新修订的《财务审批制度》,对财务审批权限、审批流程、审批职责等进行明确。
为更好地为广大师生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针对部分师生因财务报销事项审批手续或提供材料不齐备等原因,而无法顺利报销的情况,新修订的《财务审批制度》按照财务管理相关规定,对经济事项报销的审批环节、必备要件等逐一进行明确,以便师生能够顺利办理报销业务。
若您对新修订的《财务处审批制度》有何问题,请致电:0871-63863038、63863039。
感谢您对财务工作的关心支持!
财务处(预算中心)
2018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