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及全校教职工:
为方便教职工及时掌握经费到账、已报销款项支付进度等情况,我处将定期发布相关信息至财务处网站、0A系统供师生查询,并提出相关业务处理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经费到账情况发布及处理要求
(一)发布内容:到账银行账户、汇款金额、对方单位名称、汇款摘要。
(二)发布时间:每周一下午。
(三)发布地点:财务处网站。
(四)提示:经费到账信息不再采用电话方式逐一通知经办人。
(五)处理要求:款项到账后15天内(如遇财务处通知的暂停办理业务时间,可顺延),到经管楼314出纳室领取银行回单办理入账手续。
二、已报销款项支付进度情况
(一)发布内容:按照日常报销对公付款、校外人员和学生劳务费支付、公务卡还款分别发布已支付到X月X日之前报销的凭证(不发布具体支付内容)。若长于两周不能安排资金支付,及时发布通知告知师生。
(二)发布时间:支付成功后及时发布付款信息或两周发布一次不能安排资金支付的通知。
(三)发布地点:财务处网站、OA系统。
三、已开具收款票据款项不及时入账情况发布及处理要求
(一)发布内容:对方单位名称、票据开具日期、收款内容、金额、经办人或借票据人。
(二)发布时间:每月末。
(三)发布地点:财务处网站。
(四)处理要求:请借票人(经办人)在票据借出之日起1个月内落实款项到学校账户。款项到账后15天内(如遇财务处通知的暂停办理业务时间,可顺延)到经管楼314出纳室领取银行回单及票据记账联办理入账手续。
四、劳务费等款项未支付成功信息发布及处理要求
(一)发布内容:发放失败人员姓名、发放金额、发放内容。
(二)发布时间:银行反馈代发失败人员名单后及时发布。
(三)发布地点:财务处网站。
(四)处理要求:请经办人重新核对信息,在1周内提供正确的收款人姓名、卡号、开户行等信息,填写付款确认单,至经管楼314出纳室,办理重新发放手续。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18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