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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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科研项目调账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8年03月16日 作者: 点击:

    各位老师: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2017年部门决算的通知》第二条重点事项(四)中规定,“单位年初结转和结余原则上要与上年年末结转和结余一致。如有不一致需要提供审计部门调整意见、财政部门收回等意见,并将年初结转和结余调整的金额、原因、依据等,根据单位账务处理情况,填报《年初结转和结余调整情况表》和《资产负债表年初数变动情况表》,并在决算填报说明中详细说明”。

    2017年我校部门决算审核中,涉及科研项目调整的情况,现将有关2018年科研项目调整账务处理意见如下:

    一、调整当年发生的支出,应在当年内完成调整账务申请。

    二、调整以往年度支出,需提供部门决算审核可以认可调整的账务依据,主要包括:1.审计出具的调整意见,或中期、结题验收出具的意见,或学校审计部门出具的意见;2.项目之间预算调整依据;3.科技部门同意预算调整的审批意见。

    以上通知事项,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财务处

    2018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