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时间:2025年04月07日 作者: 点击:
各位老师:
按照《西南林业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西南林通〔2022〕38号)的相关规定,对在出差过程中产生的签转或退票费,报销单上审批人已明确“同意”审批意见的,视为对所附附件一并同意,不需在情况说明上再次签字审批。
特此提示。感谢对财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财务处
2025年4月7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内部控制培训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召开2025年一季度预算执行进度推进会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