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为确保大家在 2026 年能持续、顺利享受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优惠,充分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现将本年度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工作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确认的必要性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等七项专项附加扣除。根据规定,每年12月1日起需对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行确认,未及时确认的,按规定专项附加扣除项将于次年1月起暂停扣除。
请各位老师务必于“12月1日-12月31日”确认2026年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不进行“一键带入”确认的,需要重新填写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二、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登录“个税APP”,点击【首页】-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或者【首页】-2026年度专项附加扣除【去确认】进入。


2.点击“一键带入”。

3.核对信息,注意扣除年度,点击【确定】跳转到“待确认扣除信息”页面。

4.跳转到“待确认扣除信息”页面,核对信息。如有需要修改或删除的专项附加扣除,点击该项目“可确认”。
5.处理需修改或删除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删除”或“修改”。

6.若无失效或者需要修改的专项附加扣除,则直接点击【一键确认】即可。
7. 填报完成后提示“填报成功”,显示填报记录。
三、特别提示
“一键带入”功能仅限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没有变化的情况,若存在已失效的专项附加扣除,则无法带入,例如:子女教育存在上半年和下半年有变化的情况。出现此情况点击“一键带入”时会提示“当前存在信息异常情况,请先进行相关处理之后再点击”,若出现此提示,则不能使用“一键带入”功能,需要把相关专项附加扣除在2026年度重新进行填报。
在信息确认过程中,如有相关业务咨询,请联系财务处404办公室4号窗口古嘉婧老师,联系电话:63862273 。
感谢对财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财务处
202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