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政策法规

党的政策春风化雨 改革红利惠及民生——落实新《个人所得税法》工作计划及分工

来源: 时间:2018年12月26日 作者: 点击:

党的政策春风化雨 改革红利惠及民生

——落实新《个人所得税法》工作计划及分工

一、三个阶段工作计划及要求

一阶段

部门:2019.1.10-2019.1.15

完成注册人数统计提交资料统计表

纸质资料收集(见要求)

2019.1.15-1.20,电子表发指定邮箱,纸质送财务

二阶段

个人:2019.1.1-2019.1.10

填写信息,提交纸资资料给部门(按要求)

三阶段

个人:以后每月20日-30日

填写信息,个人填写资料

次月10日前,按要求提交变更信息纸资资料给财务

后续

财务报税务,每月执行税法

二、各阶段工作分工

(一)机关党委第十支部 财务处(预算中心)

负责人:李建东669988、龙素英 699006

负责工作:培训动员及一、二、三阶段各项工作及后续工作

第一阶段对点联系和服务部门:会计学院对点联系和服务部门以外的所有部门和学院

联系人员: 贾玲 63862181 693699

叶春红 63862352 695020

财务处收件邮箱:xnlydxcwc@126.com

(二)机关党委第十五支部 人事处

负责工作:第一阶段对点联系和服务工作,特岗及编外人员纸质资料收集、相关对接工作

第一阶段对点联系和服务人员:特岗及编外职工、高层次人才、离退休返聘人员

联系人员: 李淑婷、任涛 电话:63864655

(三)会计学院教工支部 会计学院

负责工作:第一阶段对点联系和服务工作,请以学院为单位将遇到的问题汇总发至邮箱(511822234@qq.com),会计学院将会及时回复。

第一阶段对点联系和服务部门:

会计学院、机械与制造工程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林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轻工与食品工程学院、设计学院、生命科学学院、生态旅游学院、生态与水土保持学院、石漠化研究院、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利用学院、湿地学院/国家高原湿地中心、数理学院、体育学院、土木工程学院

联系人员:王芳、张秋连 电话:63862428

附件1:××单位完成注册、提交资料统计表

附件2: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资料袋封面

附件3:《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及填表说明

附件4:20181224个税培训PPT

财务处(预算中心) 人事处 会计学院

2018.12.24

附件1:××单位完成注册、提交资料统计表 (version 1)

附件2: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资料袋封面

附件3:《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及填表说明

附件4:20181224个税培训附件2: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资料袋封面附件3:《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及填表说明附件4:20181224个税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