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学校春季学期开学相关工作要求,结合学校财务管理实际,现将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财务报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财务处2023年2月27日开放“网上报账系统”,开放投递箱,办理网络投递式报账业务。
二、因2022年末开展财务决算等工作暂停报账而未报销的经济业务事项,开票日期为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即10、11、12月)的发票或其他报销凭据,请于2023年3月31日前正常办理报销,逾期不再办理。票据开具时间为2023年1月1日及以后的票据,可以在2023年度正常办理报销。
三、因个人所得税管理的需要,从3月份开始,通过个人网上申报系统申报发放的个人收入、劳务等,需录入收款人正确的电话号码,便于后续税务管理。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23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