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工作
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做好“小金库”问题自查自纠工作,请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认真对照通知逐条进行自查。若存在通知中所述问题,请撰写自查报告,并于2021年4月22日前提交自查报告(盖章纸质版和电子版)给财务处联系人。
联系人:唐睿婍
联系电话:0871-63862181
电子邮箱:571008347@qq.com
附件:1.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
2.《云南省财政厅印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 建立“小金库”防治长效机制的意见〉的通知》(云财监〔2021〕4号)
财务处
2021年4月15日附件1: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附件2:云南省财政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 建立“小金库”防治长效机制的意见的通知-云财监[]2021]4号附件2:云南省财政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 建立“小金库”防治长效机制的意见的通知-云财监[]202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