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财务处2025年7月11日印发的《西南林业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相关规定,结合近期公务机票报销中大家集中反映的问题,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公务出行乘坐飞机的,应优先选购通过政府采购渠道确定的国内航空公司公务机票;确因价格等原因需购买非公务机票的,报销时应提供政府采购网和所购票网站同一航班、同一时点、同一购买时间票价(含行李托运)的两份对比截图作为报销证明材料。因购买时间先后不同机票价格差异较大,需要全屏截图以显示在相同的购买时点订票的网站与政府采购网相比同一航班号同一出行时间票价更低方可报销。
未按要求购买政府采购机票,且无法提供符合以上规定的两份同期对比截图的,将按照本人对应出行等级可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全价票“孰低”原则核定报销额度。具体可乘坐交通工具等级,详见学校差旅费管理办法第八条表格内容。
感谢各位老师的理解与配合!
附件:西南林业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2025 年修订)
财务处
2026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