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各位老师、同学:
根据2026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对自然人提供应税劳务所取得的报酬,学校作为支付单位负有法定增值税代扣代缴义务。为规范劳务费管理、严控税务风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与起征标准
(一)适用范围
自然人提供应税劳务所取得的报酬包括非学校任职(聘用)或与学校签订合同的编外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含返聘)等发放的讲课费、专家咨询费、评审费、教育考试考务费、稿酬、临时用工劳务费等;向学校在读本科生、研究生等发放的不属于助力学业发展的临时劳务服务酬金。
(二)起征点与发票要求
1.每次(日)含税劳务费≤1010元或不含税劳务费≤1000元免征增值税,报销劳务费时无须提供增值税发票。
2.每次(日)含税劳务费>1010元或不含税劳务费>1000元,须代开增值税发票,报销劳务费时提供增值税发票。
3.一日多笔劳务费收入合并按日核算。
二、相关规定及要求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自然人取得劳务报酬增值税暂按1%征收率执行,附加税费以实际缴纳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其中: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7%、教育费附加费率3%、地方教育附加费率2%。现阶段附加税费优惠: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减半征收。上述优惠政策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二)在校学生勤工助学相关劳务免征增值税。经咨询税务机关,全日制及非全日制在校学生提供与学业相关的劳务,属于“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服务”范畴,自2026年1月1日起免征增值税。涉及学生相关费用报销时,须在报销单据中注明是否与学业相关。
(三)发放个人劳务费金额在800元及以下的,无需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三、代开增值税发票的方式
目前,学校允许两种代开方式,各位老师可以结合实际选择一种方式代开即可。
方式一:个人自行代开
步骤1:下载“电子税务局”APP,实名注册并登录(自然人身份)。

步骤2:进入 “电子税务局”APP 首页→ 点击【代开增值税发票】→点击【货物、服务等一般代开】→ 点击【新增代开申请】



步骤3:填写购买方信息、应税发生地后分别点击保存。
名称(必填):西南林业大学
社会信用代码(必填):125300004312044009
应税发生地(必填):按实填写。校内发生的劳务应税服务填写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青云街道,校外发生的应税服务按实际发生地填写。
步骤4:填写项目信息后点击保存
项目名称:现代服务*其他现代服务等(按需选择)
项目简称:专家咨询费/评审费/讲课费等(按需填写)
税率:选择1%
金额:填写实际发放金额


步骤5:核对税额 → 提交 → 在线缴税 → 下载PDF电子发票→交报账经办人→登录网上申报管理系统申报个人收入→提交劳务费报销材料(含增值税发票)至财务处。
方式二:学校发起 + 个人确认
步骤1:由经办人填写【人员信息采集导入模版】和【发票代开发起(劳务报酬)导入模板】,填写完成后钉钉发送给财务处何其芳老师。
步骤2:财务处老师发起代开发票信息,系统自动推送“待办”至个人的“个人所得税 APP”,经办人需联系对应纳税人(服务提供者)进入“个人所得税 APP”进行确认。
操作步骤为:首页“待办”→“劳务费发票代开申请”→点击“去处理”→核对发票信息(不得修改)
→若信息有误,点击返回直接退出本次代开申请流程,并立即联系经办人告知财务处具体错误项
→若信息无误,点击下一步→系统自动计算增值税及附加→在线缴纳(微信/支付宝/银行卡)→缴税成功→自动开具发票




步骤3:下载 PDF 电子发票→交报账经办人→登录网上申报管理系统申报个人收入→提交劳务费报销材料(含增值税发票)至财务处。
特别注意:个人须及时完成缴税,打印的电子发票原则上须在一周内(每月20日之前)提交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
查看已生成发票的方法:销售方(自然人)进入个人所得税APP办&查→发票管理→我的票夹→我销售的。


四、相关要求
(一)规范材料提交
单笔劳务费含税金额超过1010元或不含税金额超过1000元的,申报办理时,除需提交代开的增值税发票外,还须严格按照学校劳务费发放管理办法的规定提交其他报销资料。
(二)明确主体责任
申报人需确保所填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因信息错误导致发票开具失败、税款缴纳错误或报销延误的,由申报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严禁拆分劳务、化整为零规避开票,严禁虚假代开、冒用身份开票。
(三)严格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2026年4月10日起正式执行,请各位老师高度重视此次税收政策及流程调整,及时传达至相关人员,切实履行税务合规义务,全力保障新旧政策执行期间的劳务申报、发放流程平稳衔接、高效运转。执行过程中如有疑问,请与财务处何其芳老师联系,联系电话:63862045。
感谢对财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附件:
1.人员信息采集导入模版
2.发票代开发起(劳务报酬)导入模板
财务处
2026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