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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研究生业务费报销事项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5年05月19日 作者: 点击:

各单位、部门和师生:

根据研究生院《西南林业大学研究生业务费使用管理规定》,研究生业务费使用范围为:材料费、试剂费、加工费、实验费(含上机费)、必须的专业参考书刊、资料复印和小型低值仪器设备费、外业调研费、到外单位听课费、论文印刷费、论文评阅费以及论文答辩中必须开支的费用。研究生生培养费标准为: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2000元,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1500元。

根据上述管理规定和有关财务制度,结合研究生培养实际情况,现将研究生业务费报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外业调研费旅费报销要求

执行《西南林业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西南林〔2014〕95号)实习差旅费有关规定。严禁报销与外业调研无关的回家差旅费用。

二、材料费、试剂费、加工费、实验费(含上机费)、必须的专业参考书刊、资料复印和小型低值仪器设备费、到外单位听课费、论文印刷费报销要求:

1、提供合法票据,按照规定在使用范围内报销,严禁报销与研究生培养业务不相关的费用。

2、发生的费用,属于《西南林业大学公务卡管理办法》(西南林〈2014〉)117号,2014年9月30日)文件下发前发生的,已由研究生或教师垫付的,出具书面说明,经财务人员审核后,符合规定的,研究生个人垫付的款项,报销后支付学生农业银行卡,教师支付款项,报销后支付教师公务卡。

3、发生的费用属于公务卡管理规定下发时间后的,单张票据金额大于1000元的,研究生须使用个人银行卡支付,或由教师按照规定采用个人公务卡支付,也可以办理银行转账结算;单张票据金额小于等于1000元的,研究生未使用刷卡或转账方式支付的,已由研究生或教师垫付的,出具书面说明,经财务人员审核后,符合规定的,研究生个人垫付的款项,报销后支付学生农业银行卡,教师支付款项,报销后支付教师公务卡。

四、论文评阅费以及论文答辩劳务酬金报销支付,由各学院组织相关工作的人员统一办理。办理注意事项:

1、领取人为校外人员的,为我国公民的,提供身份证号码(和复印件)、为外国公民的,提供护照号码(和复印件)。在办理报销手续时,需提供按照学校收支审批制度(含归口审批),经审批同意发放表或领条,发放表或领条应有工作内容、工作期限、工作量明细、金额、本人签名或手印、领取人银行卡信息(含开户银行名称、银行卡号)等。

2、领取人为校内人员的,在办理报销手续时,需提供按照学校收支审批制度(含归口审批),经审批同意的个人领取酬金的发放表或领条,酬金发放表或领条应有工作内容、工作期限、工作量明细、金额、本人签名或手印等,同时登陆财务处网上个人收入发放系统申报。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1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