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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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20年研究生培养经费报销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0年05月12日 作者: 点击:

    关于2020年研究生培养经费报销有关

    事项的通知

    各学院、各单位:

    为顺利完成2020年研究生培养经费的报销工作,同时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接触,提高报账效率,现将研究生培养经费报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销方式

    目前仍处于疫情期间,暂不开设现场报账窗口,统一采用投递方式报销研究生培养经费。

    (一)投递地点

    新校区经管楼一楼大厅保卫值班室门口财务专用投递箱。

    (二)投递、填写信息的要求

    研究生本人作为经办人,将报销单据封装在投递箱上写有编号的投递袋中,并在《“网络投递式报账”投递资料登记表》上填写投递日期、投递袋编号、投递人信息、报销业务内容等信息,再将投递袋投入投递箱中。

    二、报销票据有关要求

    (一)报销单

    由于研究生没有登录“网上报账系统”填写报销单的权限,研究生培养经费的报销单使用手工报销单(差旅费报销单、票据费用报销单、付款确认单)。手工报销单由各学院负责研究生工作的老师或班主任到经管楼312综合业务大厅统一领取,研究生从学院领取报销单。

    研究生根据实际发生的业务填好报销单,粘贴好报销票据,按学校财务审批制度及各学院(单位)具体要求办理审批手续后投递报销。

    (二)研究生培养经费管理有关规定

    研究生培养经费管理有关规定详见附件1及附件2。

    (三)研究生培养经费报销注意事项

    研究生培养经费报销注意事项详见附件3。

    (四)报销票据粘贴要求

    报销票据粘贴要求详见附件4。

    请各学院(单位)将以上报销事项传达至每个毕业研究生。

    特此通知。

    附件:1.《西南林业大学研究生培养经费管理暂行办法》

    2.《关于< 西南林业大学研究生培养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有关情况的说明》

    3.《研究生培养经费报销注意事项》

    4.《报销票据粘贴要求》

    财务处(预算中心)

    2020年5月11日附表-工作人员出差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及市内交通费标准表附件1-关于印发《西南林业大学研究生培养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附件2-关于《西南林业大学研究生培养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有关情况的说明附件3-研究生培养经费报销注意事项附件4-报销票据粘贴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