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研究生培养经费报销有关
事项的通知
各学院、各单位:
为顺利完成2020年研究生培养经费的报销工作,同时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接触,提高报账效率,现将研究生培养经费报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销方式
目前仍处于疫情期间,暂不开设现场报账窗口,统一采用投递方式报销研究生培养经费。
(一)投递地点
新校区经管楼一楼大厅保卫值班室门口财务专用投递箱。
(二)投递、填写信息的要求
研究生本人作为经办人,将报销单据封装在投递箱上写有编号的投递袋中,并在《“网络投递式报账”投递资料登记表》上填写投递日期、投递袋编号、投递人信息、报销业务内容等信息,再将投递袋投入投递箱中。
二、报销票据有关要求
(一)报销单
由于研究生没有登录“网上报账系统”填写报销单的权限,研究生培养经费的报销单使用手工报销单(差旅费报销单、票据费用报销单、付款确认单)。手工报销单由各学院负责研究生工作的老师或班主任到经管楼312综合业务大厅统一领取,研究生从学院领取报销单。
研究生根据实际发生的业务填好报销单,粘贴好报销票据,按学校财务审批制度及各学院(单位)具体要求办理审批手续后投递报销。
(二)研究生培养经费管理有关规定
研究生培养经费管理有关规定详见附件1及附件2。
(三)研究生培养经费报销注意事项
研究生培养经费报销注意事项详见附件3。
(四)报销票据粘贴要求
报销票据粘贴要求详见附件4。
请各学院(单位)将以上报销事项传达至每个毕业研究生。
特此通知。
附件:1.《西南林业大学研究生培养经费管理暂行办法》
2.《关于< 西南林业大学研究生培养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有关情况的说明》
3.《研究生培养经费报销注意事项》
4.《报销票据粘贴要求》
财务处(预算中心)
2020年5月11日附表-工作人员出差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及市内交通费标准表附件1-关于印发《西南林业大学研究生培养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附件2-关于《西南林业大学研究生培养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有关情况的说明附件3-研究生培养经费报销注意事项附件4-报销票据粘贴要求